为加快《宁夏环境教育条例》立法工作进程,使《条例(草案)》更加完善。6月26日—7月1日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、法制委主任委员景智和、环资工委主任刘学军等先后到山东、河北等地调研环境教育立法工作,并于7月2日上午在北京宁夏大厦召开了《宁夏环境教育条例》立法调研座谈会。会议邀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、副司长别涛、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、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民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等领导、专家参加。座谈会上,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冯志强介绍了《条例(草案)》立法的背景情况,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介绍了《条例(草案)》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。与会领导、专家对推动宁夏环境教育工作及《条例(草案)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讨论,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。
我国环境教育知名专家、北京师范大学王民教授以及我国著名环境法专家、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等专家认为,宁夏率先在全国开展环境教育立法工作,不仅对宁夏,对中国的环境保护长远发展具有很大意义。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、环保部宣教中心领导认为,宁夏地处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,生态环境比较脆弱,能够主动提出公众环境教育的立法工作,为全国开展环境教育立法带了个好头,体现了宁夏自治区人大、政府、环保厅对环境教育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,并对宁夏在环境教育立法方面的努力给予肯定。
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表示:宁夏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、生态环境脆弱的小省区,开展环境教育立法工作在全国属于首家;在《条例》初稿的起草过程中,自治区环保厅也委托第三方参与了起草,在宁夏立法工作中也属于首例;宁夏的环境教育立法工作,得到了环境保护部领导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,《条例》作为一个地方性法规,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听取自治区外高层专家意见,反复修改完善,在以前是没有的。我们将各位领导、专家的意见建议吸纳到草案中,必定使草案更加完善,对尽早出台《条例》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,。
目前,《宁夏环境教育条例(草案)》正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进一步审核修改当中,修改完善后,将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审议通过后,将按照立法程序正式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,有望年内出台。